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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四川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省考课程过程性考核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11

一、考核对象

成功报考四川大学自考助学培训班学生,根据自愿原则参与省考课程过程性考核。

二、考核时间(即日起—12月15日)

考核截止时间以考试院确定的26.3次省考课程考核时间为依据,目前暂定于2025年12月15日截止。

三、考核课程

四川大学目前招生专业省考课程。

建议26.3次之前注册的学生根据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系统查询到的省考课程成绩情况选择过程性考核课程。

四、考核方式

登录学校自考管理系统https://zk.scu.edu.cn选择省考过程性考核,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系统提示完成过程性考核。

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学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多次考核,成绩取最高分。

五、成绩计算

对于过程性考核的课程,其课程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和统一考试成绩组成,前者占40%,后者占60%。即课程成绩=省考实际成绩×60%+过程性考核成绩×40%。如果课程成绩低于省考实际成绩的,则将省考实际成绩作为课程成绩。

六、成绩有效期:两年

在省考过程性考核政策不变的情况下,过程性考核成绩从参加考核当次开始算四次及两年有效。

七、其他事项

      本《实施办法》自263次省考考试开始实施。其他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